女性的神职任命、以及更普遍的女性参与教会的问题,是一个现代的问题,继而产生大量书籍、文章,甚至支持性社团。我们改革宗教会最不应该做的就是仅仅因为我们不按立女性为特殊圣职,于是便忽视这个问题。关于女性在教会中的问题,有一些很好的书面的讨论,虽然我并不以为对这个问题有非常深入的研究,但我还没有找到一个从我们改革宗对这个问题的基本理解范畴出发的讨论:那就是“信徒的一般职务”。
信徒的一般职务
“信徒的一般职务”这一术语和概念的起源可能来自宗教改革关键概念,即人人皆祭司,特别是以下经文:
岂不知你们是 神的殿, 神的灵住在你们里头吗?若有人毁坏 神的殿, 神必要毁坏那人;因为 神的殿是圣的,这殿就是你们。(哥林多前书3:16-17和合本)
这样,你们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与圣徒同国,是 神家里的人了;并且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有基督耶稣自己为房角石,各 房靠他联络得合式,渐渐成为主的圣殿。你们也靠他同被建造,成为 神藉着圣灵居住的所在。(以弗所书2:19-22和合本;参见弗4:7-16)
所以,弟兄们,我以 神的慈悲劝你们,将身体献上,当作活祭,是圣洁的,是 神所喜悦的;你们如此侍奉乃是理所当然的。不要效法这个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变化,叫你们察验何为 神的善良、纯全、可喜悦的旨意。(罗马书12:1-2和合本)
但信徒的一般职务超越了祭司身份,延伸到所有信徒的“先知身份”(徒2:1-4和约2:28-29)和“君王身份”(启1:4-5;5:9-10),因为基督救赎了我们所有人,使我们都可以在祂的天国荣耀中现在和永远事奉。
诚然,基督呼召一些人在今生进行特别的、有重点的事奉,以特别的方式装备祂的圣徒(例如,弗4:11-12;林前12:4-29)。但这丝毫不影响担任一般职务的人的事奉的尊严和关键重要性。正统长老会的的治理形式是这样的:
基督交付给祂教会的权力,不是单单赋予特殊圣工,而是赋予整个身体。凡信徒都有圣灵,奉基督召,一同加入教会敬拜,建立教会,作教会的见证,这教会如同基督的身体,都靠祂联络得合式,百节各按各职,照着各体的功用彼此相助,渐渐增长。信徒在一般职务上的权力包括承认和希望行使特殊职位的恩赐和呼召。特定会众的定期监督工作由那些通过人们投票被召唤从事此类工作的人负责。(参阅海德堡要理问答主日31-32)
在思考女性在基督的教会中如何事奉祂时,这个关于一般职务的教导特别有帮助。鉴于我们的教会确实认为上帝没有呼召女性担任特殊圣职,我们教会中的人常常想知道女性在教会中能做什么。例如,我们读到以下经文:
我不许女人讲道,也不许她辖管男人,只要沉静。(提摩太前书2:12和合本)……妇女在会中要闭口不言,像在圣徒的众教会一样,因为不准她们说话。她们总要顺服,正如律法所说的。她们若要学什么,可以在家里问自己的丈夫,因为妇女在会中说话原是可耻的。(哥林多前书14:34-35和合本)
因此,圣经是否允许女性教主日学,或参加有男性在场的圣经学习,就成了问题。
女性在教会中可以做什么?
处理这类关于女性参与教会的问题的最好方法是有原则的,并多多地加上智慧。主要的原则是,凡女性都是蒙上帝赎回的女儿,按照基督的形象被创造和更新,和没有按立圣职的男性一样,确实可以在教会中担任信徒的一般职务。因此,她们在教会中拥有一些广泛的事奉权利和责任。这是回答关于女性如何在基督的教会中事奉问题的基本原则。
因此,作为一个起点,我们应该说,女性可以在教会中做任何没有按立圣职的男性可以做的事情。否则就缺乏原则性的依据。我们必须明智地应用这一原则,但这是一个起点。让我首先用可能出现问题的情况举例说明这一原则,然后讨论会议或长老会在审议特定情况时可能需要谨慎行事的情况。
在我们的许多教会中,女性带头组织、教导和编写教材,以便在主日学中教育儿童和青少年,这难道不是“教会中的教导”吗?这是否损害了圣经对女性的教导?然而,与女性一样担任一般职务而没有按立圣职的男性也完全参与了这些主日学活动。因此,如果没有按立圣职的男性可以而且应该在教会中做这些事,那么原则上没有按立圣职的女性也可以而且应该做这些事。
在我看来,主日学的问题受到另一个圣经观念的限定。教导和训练圣约中的儿童是父母的特殊责任,牧师和长老通过话语和要理问答的事工直接参与其中。虽然圣经经常关注父亲在“主里”教训和警戒他们的孩子(例如,弗6:1,4),但母亲也直接参与到孩子的门徒训练中。“你要听从生你父亲,你母亲老了,也不可藐视他。…利慕伊勒王的言语,是他母亲教训他的真言。…她开口就发智慧;她舌上有仁慈的法则。”(箴23:22;31:1,26;强调是后加的)。孩子们要在“坐在家里,行在路上,躺下,起来”(申命记6:7)时接受耶和华话语的教导,这在很大程度上必须涉及母亲。
鉴于父母在基督教教育中的主要责任,我认为我们应该将主日学视为受父母委派的教学,由没有按立圣职的女性和男性来教导。这些女性和男性每周有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在会议或委员会的特别监督下,代替父母进行额外的信仰教导。因此,主日学教师和课程编制者在信徒的一般职务上发挥着作用,就像父母在信仰上对子女进行门徒训练一样。
那成人主日学呢?这就是我们教会的做法有很大不同的地方。我的意见是,这些课程应该由牧师、实习牧师,或者可以是“善于教导”的长老来教,作为圣道特别事工的一部分。在我看来,这是使徒蒙召在圣道上的特别教导的一部分,以便在教义和生命上建造圣徒。这是我所在的教会的实践,改革宗教会的要理问答作为我们的课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即使考虑到我的观点,我仍然可以设想出一些有价值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女性可以合法地参与成人班的教学。例如,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一位牧师多年来一直带领教会学习要理问答和圣经,现在他想在一段时间内扩展到对“日常”关注的问题进行指导。(这与圣经中所说的“智慧”有关,是《箴言》的特别主题)。他想带领大家讨论“基督徒与现代医学”或“基督徒与法律”等问题。在讨论医学和法律问题相关的圣经教导过程中,他希望在几周内由教会中的医生和律师发言,他们深入思考信仰如何影响他们每天在职业中面临的一些艰难决定。他希望他们把发现的与这些问题特别相关的圣经经文带入教学。然而,牧师为成人班安排的医生和律师都是女性。这是否有损提摩太前书2:12的原则,即女人不应该在教会中教导男人?同样,我们应该从这些女性担任信徒的一般职务这一问题出发。如果牧师让一名男性医生和一名男性律师参与这个班级,这些人不会因为是男性而拥有比女性更高的特殊职位:他们都是信徒的一般职位的持有者,因此应该运用“当用各样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丰丰富富地存在心里”(西3:16;参考弗5:19)。
结论
这些例子说明,信徒的一般职务给了女性某些适当的机会,在教会中与担任同样一般职务而没有按立圣职的男性一起进行教导和劝诫。两者都是按神的形象创造的,并按基督的形象更新,在基督的国度里成为国民和祭司(例如,启示录1:6;5:10)来事奉。但在我们的时代,会议和长老会必须以特别的智慧应用这里讨论的原则。如今,没有按立圣职的男性有时会被授予一些角色,而这些角色可能确实是教会中按立的牧师和长老的适当角色。因此,未受按立的女性渴望获得同样的任务,这完全可以理解。此外,在我们的文化中,人们对男女之间的差异特别敏感,我们必须尽力解释为什么我们不按立女性担任特殊职务。但我们必须同样尽力为我们教会的一般职务创造机会,以祂呼召他们的正确方式事奉基督,以便通过他们的事奉,为祂——教会的元首的最高呼召,献上他们感恩的活祭。
译者:Bai
英文原文:https://www.wscal.edu/resource-center/women-in-the-chu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