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律法,就是上帝以这种方式颁布的,包括十条话语或者诫命,(出34:28,申4:13)。因此,希腊人亦称其为δεκάλογος,即“十诫”。再者,组成这十条话语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
第一,其中规定了某些义务;而律法的本质正在于此。
第二,包括了上帝对违背律法之人的神圣复仇的威胁,正如在第二和第三条诫命中所体现的;而这正是行为之约(Covenant of Works)的惩罚,所有的威胁都源于此,正如我们在第三卷第一章22节中全面阐述的那样。
第三,展现了神圣的恩典与眷顾的计划;此恩典是赐予罪人的,并且条件不是完美的顺服,而是真诚的顺服,在这一点上,它乃是出于恩典之约(Covenant of Grace)。
——赫尔曼·维修斯(Herman Witsius),《盟约的经世》(The Economy of the Covennts),卷二,175页。
i38g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