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和睦教会(七):教会惩戒

我们前一篇讲了教会的调解和仲裁。在这一篇我们来谈教会惩戒。教会惩戒这个说法可能会让一些人感到不安。这个词听起来怪怪的,像中世纪的异端裁判所。教会不是讲爱的地方吗?为什么需要惩戒?实际上,教会惩戒是宗教改革定义的真教会的三大标记之一,其他两个标记是纯正福音的宣讲以及圣礼的正确执行。惩戒是上帝赋予教会的属灵权柄,用以维护教会的纯洁与合一。所以,惩戒是建造和睦教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教会惩戒的本质是属灵的。因此,与俗世掌权者不同,上帝并没有赋予教会权柄去涉及到对人身体或物质上的惩罚。教会无权对任何人体罚、限制自由、没收或扣罚财物等。这是宗教改革两国论教义的重要贡献。中世纪时期,教会与国家的权柄混为一体。罗马教会声称上帝赋予教皇两把宝剑,一把是属灵国度的宝剑,另一把是俗世国度的宝剑。教皇的三重冠冕(Papal Tiara)象征着教皇是“众君王之父、世界的掌管者、基督的代理人”。罗马教会宣称,虽然教皇可以把俗世国度的宝剑使用权暂时移交给君王或政府来执行,但上帝还是把这权柄赐给教会,再由教会赐给俗世掌权者。在中世纪的一国论下,教会参与世界政治,拥有政治军事力量,而君王则收买圣职,拥有教会职分。这样一来,就出现了“主教带兵打仗,王子执行弥撒”的奇特现象。中世纪的异端裁判所就是这种一国论的产物。

在经历了近百年的“阿维尼翁之囚”等闹剧之后,到了宗教改革时期,改教家们重新严肃的从圣经来总结教会与俗世之间的关系。他们提出了两国论:虽然整个受造界都是属于基督的,但是基督治理教会和世界的方式不同,使用的权柄也不同。基督治理世界是以创造主的身份,用他的大能以刀剑的权柄来治理;而基督治理教会则是以救赎主的身份,用他的恩典以属灵的权柄来治理。刀剑的权柄并没有赐给教会,而是直接赐给俗世掌权者。教会无权僭越去执行任何政治军事行动,或对任何人进行身体或物质上的惩罚,而君王与政府也无权告诉教会应该宣讲什么,教会的伦理规则是什么,更无权定义正统教义或异端。一个人,不论在世界上多么有权柄或影响力,在教会里依旧要服从教会属灵的管理。

不过,既然基督教会纪律惩戒的性质乃是属灵的,就无法使人免除俗世权柄的审讯与惩罚。例如,一个人犯了杀人罪,他如果悔改信靠基督,那么教会是无需惩戒他的,但是他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同样,反过来,如果一个人发生婚外情,虽然俗世法律对此并不惩罚,但他若拒不悔改,教会必须对其进行惩戒,保持教会的圣洁。教会和国家政权是上帝治理的两个不同的国度,所使用的治理方式也不同。在国家政权上,上帝赐给掌权者佩戴刀剑的权柄,以武力和强制力进行统治;但在教会,上帝属灵的国度里,上帝则赐给他的仆人们天国的钥匙来管理这个国度。在《海德堡要理问答》中,解释了什么是天国的钥匙:

问83:掌管天国钥匙的权柄是什么? 答:就是福音的宣讲和教会惩戒;藉这两者,天国向信者开放,向不信者关闭。

问84:天国如何由福音的宣讲而开放或关闭? 答:就是:照着基督的吩咐,要向所有信徒宣讲并公开作见证说,只要他们用真信心接受福音的应许,他们一切的罪就因基督的功劳而从那里真正得到赦免;反之,要向所有不信的和假冒为善的人说,他们多久不悔改,神的忿怒和永远的定罪便多久降在他们身上;照此福音的见证,便有神在今生和来世的审判。

问85:天国如何由教会惩戒开放或关闭呢? 答:就是:照基督的吩咐,若有称为基督徒的,其信仰不正或行为不检,经多次劝告仍不肯悔改,便要向教会或教会负责人告发他,若他还是不听,便要由他们禁止他领圣餐,把他摒除于教会之外,同时,神也把他摒除于教会之外,基督的国以外,但若他答应并表现真悔改,便可重新接纳他,作为基督和他教会的肢体。《海德堡要理问答》,1563

在第85问里,我们看到《问答》指出执行惩戒的两种不同原因:教义和行为。教会惩戒不是随意执行的。也不是因为某个人看谁不顺眼,或者因为个人矛盾就执行惩戒。教会惩戒只有两个原因:一是教义上与教会认信信仰相悖;二是行为上犯了公开的罪。例如,一个人在教会里宣扬三位一体是错误的,或者在认信改革宗教会里公开反对婴儿洗礼,这样的人应该因着教义问题而被惩戒;再例如,一个人发生了婚外情,或者在不合理的情况下离婚,这样的人应该因着行为问题而被惩戒。当然,不是所有的罪都必须通知教会长老或牧师。长老和牧师不是教会里的“警察”。有些个人性的罪应在私下单独解决,而不涉及教会惩戒步骤。

执行教会惩戒的基础有三:一、教会明确的信仰告白;二、教会成熟的成员制度;三、教会正规的领袖制度。如果教会没有信条,或者只有很笼统简略不完整的信条,就无法划分明确教会立场的界限在哪里。例如,一个教会只用使徒信经或者芝加哥圣经无误宣言作为教会认可的信条,那么教会一旦在救恩论、圣礼观、末世论等问题上发生争议,就缺乏处理争议的准绳。最终,可能以个人权威的方法解决,或者甚至是两败俱伤。因此,完整而经过历史考验的信条,是维护教会合一的非常重要的工具。

其次,教会惩戒的对象是教会的成员。教会无权对教会外面的非成员或访问者进行惩戒。这也为何许多没有成员制度的教会往往更容易发生冲突和争端。因为参加这种教会的人都没有正式的起誓委身。也许最开始是因为人际关系、敬拜风格、音乐、小组等原因持续参加,但因为缺乏在教义与行为上的委身和责任,出现问题时就无法使其对自己的教义与行为负责,无法执行任何惩戒。甚至,更可怕的是没有教会制度监管下的“江湖传道人”。因为没有任何教会监督他们,使他们对自己的教导和行为负责,因此他们对教会造成的伤害更大。因此,教会要想维持和睦,必须有成熟的成员制度,让每个人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第三,教会惩戒的前提是教会要有正式设立的领袖。没有任何个人有权柄执行教会惩戒。某个教会成员无法对其他成员执行惩戒,某个牧师或某个长老也无法单独对某个成员执行惩戒。惩戒必须由教会的堂议会(session)或者牧长会(consistory)的众长老与牧师作为整体来执行。而在惩戒的递进步骤里,一般会有区会的参与方可完成。所以,各地区的教会形成在信仰和制度上一致的区会就显得非常重要。

惩戒的步骤

在正式公开惩戒之前,应该遵行《马太福音》18章的步骤。首先,先有教会成员个人私下的劝诫,若对方悔改,那么无需通知教会长老;若对方拒不悔改,则应由两三个人一同对其劝诫,若对方悔改,则无需通知教会长老;若对方继续拒不悔改,则应该通知教会长老,教会众长老应考虑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属于教会惩戒范畴来选择接纳或拒绝进行惩戒。一般在正式进入惩戒步骤之前,教会长老应该对其进行耐心劝诫,盼望其回转。但若其拒不悔改,应在众长老商议决定后,进入惩戒步骤。一般来说,惩戒有三个大步骤(不同的宗派略有不同):

  1. 匿名公开惩戒。在这个第一步骤里,牧长会告知会众有人进入惩戒步骤,但不应提犯罪者的姓名,以表对其的饶恕。应请求会众为其回转祷告。
  2. 实名公开惩戒。在这个第二步里,牧长会应寻求区会意见后方可进行,公开告知其名。说明其过犯原因,以及对其所做出的关怀以及反复劝诫,好叫会众能与他交谈并为他祈祷。
  3. 逐罚(excommunication)。牧长会应公开告知会众,重申其过犯原因,以及对其所做出的关怀以及反复劝诫的过程,在拒不悔改的情况下,此人被排除在教会相通之外,好叫全会众知道他被逐罚。

逐罚的意思就是说教会不再认为他是基督教会的一员。然而,这并不代表教会成员对其继续的关心和建立关系。甚至有些情况下,被逐罚的人悔改回转,重新回到教会当中被接纳。在这里,简单提一下,逐罚(excommunication)和除罚(exclusion)的区别。逐罚针对的是领餐相交的成员,而除罚针对的是已受洗但尚未领餐相交的成员。被逐罚的人,重新回到教会的条件是公开悔改;而被除罚的人,重新回到教会的条件公开的信仰宣告。

实践惩戒的一些提醒

惩戒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挽回。教会执行惩戒要以爱心、耐心来进行。另外,如今教会执行惩戒会有越来越多的法律障碍。因此,在新成员加入教会时,最好应该有一份书面的签字来证实他们了解教会相关的惩戒政策,以免在未来出现法律纠纷,对基督的教会带来阴影。


建造和睦教会全系列链接:

建造和睦教会(一):矛盾为何?

建造和睦教会(二):如何回应矛盾

建造和睦教会(三):悔改

建造和睦教会(四):赦免

建造和睦教会(五):谈判

建造和睦教会(六):调解与仲裁

建造和睦教会(七):教会惩戒


作者:王一

有关建造教会和睦文化的相关英文资料,请参考访问:peacemaker.net.